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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推进非接触式办税 聚焦“四力”发挥税收职能

2020-03-02浏览量:4328

信息导读:

推进“非接触式”办税,既能在疫情期间方便纳税人办税的同时防止疫情传播,又是促进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的重要之举。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付树林27日在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确保力争今年年底前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税务总局确定了先试点、后推广的工作方案,目前正在抓紧推进标准制定、系统研发等准备工作。

付树林表示,为有效推进解决税控设备第三方收费问题,进一步便利纳税人开具使用增值税发票,税务总局决定将在部分地区先行先试,免费对新办企业发放税务UKey,为其提供安全可靠的增值税发票开具这一基础服务。纳税人免费领取税务UKey之后,无需另行向第三方购买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就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事实上,拓展升级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是税务部门将推出的“实招”之一。韩国荣强调,在疫情防控措施结束后,税务部门仍将推出更多实招。除上述外,还要力争实现纳税人90%以上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行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继续推进“非接触式”发票领用方式,力争年底前将发票领用非接触比例提升到70%.

税务总局副局长任荣发表示,税务总局聚焦“四力”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四力”即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

韩国荣表示,有的企业可能会在2月28日还没有复工复产或办税人员没有到岗,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甚至连延期申报申请也无法提交。对此,税务总局规定,受疫情影响在2月份征期结束后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在及时向税务机关书面说明理由后,继续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另外,对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各级税务机关还将依法及时核准其延缓缴纳税款申请。


来源: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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