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务院:小微和个体户可缓缴所得税

国务院:小微和个体户可缓缴所得税

2020-05-08浏览量:2887

信息导读:

   国务院常务会议5月6日召开。会议要求,根据形势变化和企业诉求,及时推出和完善相关政策。一是针对目前疫情尚未过去,允许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所得税,延长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相关税费政策实施期限。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延长免征增值税时间。二是在年初已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1.29万亿元基础上,再提前下达1万亿元专项债新增限额,力争5月底发行完毕。三是对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的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延长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并创设政策工具支持银行更多发放信用贷款。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0
留言区

留言板

还没有内容,赶快发言吧……